面对手段错综复杂、犯罪链条越来越长的洗钱犯罪,如何准确把握和适用法律将罪犯绳之以法,是办案人员思考最深的问题。
一、地下钱庄与新型洗钱方式
地下钱庄已成为不法分子从事洗钱和转移资金的主要通道,目前还出现了新型的地下钱庄。2024年8月,“两高”发布《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列为洗钱方式之一。
二、洗钱犯罪的隐蔽性与复杂性
从利用一台投币洗衣机洗钱,到利用地下钱庄洗钱,时至今日,洗钱犯罪呈现出的复杂性、隐蔽性,已远超很多人的想象。洗钱犯罪距离我们并不远,已经渗透到生活的点滴之中。
三、真实案例剖析
1.阿奇贷款诈骗与洗钱案
2023年8月,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以阿奇(化名)等人犯贷款诈骗罪、骗取票据承兑罪、洗钱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阿奇以给某公司申请信贷授信的名义,通过制作假章等,将他人存入银行的3000万元存单进行了虚假担保,从而骗取银行授信,开具了相应金额的票据。几个小时后,他就联系贴现中介,将票据层层背书贴现,最终所得资金大部分用于偿还债务、支付中间人费用和个人消费挥霍。该案办案难点之一就在于涉案资金流转的链条太长,犯罪分子先将票换成钱,这一过程就几经倒手,然后又把钱经多个账户流转,隐蔽性强,不易被发现。
2.阿明虚拟货币洗钱案
2021年,金融机构在进行反洗钱监测时发现,阿明(化名)的银行账户存在多笔可疑交易。公安机关侦查发现,2017年至2019年间,阿明等人在某平台低价收购多类虚拟货币,然后以“某某钱庄”等名义,通过操作十多个银行账户,将虚拟货币加价卖出赚取差价。公安机关在进一步侦查中,发现了更蹊跷的事情。郭某被立案侦查发生在2018年10月13日,而就在此前,郭某向阿明等人的账户多次转账购买虚拟货币,金额高达245万元。阿明收到钱后,立即大量收购虚拟货币,并马上将所收购的虚拟货币转给了郭某。最终,阿明等人因犯洗钱罪,被法院分别判处相应刑罚。
四、跨境洗钱犯罪的挑战
借助互联网的发展,一个“口令红包”,竟也突破地域、时间的限制,成了洗钱的新“道具”。江洋(化名)是一名毒贩,2023年12月,江洋从境外购买毒品,并以3100元的价格卖给冬阳(化名),随后该毒品从境外邮寄到中国境内。在调查毒资去向时,办案人员发现,这笔钱的流转并不简单。江洋与冬阳都是通过某境外社交软件联系的,聊天记录显示,毒资是以第三方支付机构“口令红包”的形式给到江洋。江洋没有直接接收这笔钱,而是将“口令红包”转发给了境外的大山(化名),让大山代收这笔钱,之后再生成新的“口令红包”发回给他自己。最终,江洋因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和洗钱罪被判处刑罚。
五、司法应对措施
应对洗钱犯罪的“跨境性”,亟须加强反洗钱的国际合作。打击跨境洗钱犯罪,司法机关应健全完善反洗钱国际合作制度,积极参与打击洗钱犯罪国际合作,加强国际追逃追赃,提升跨境洗钱犯罪案件的办理质效。
六、检察机关的行动
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协同各有关部门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案件办理、加强犯罪治理,办案数量不断上升。更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副厅长贝金欣表示,检察机关将一体贯彻反洗钱法和刑法“洗钱罪”等规定,依法惩治洗钱及相关犯罪,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金融高质量发展。